自动续保协议书

基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订立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更加便捷订立续保合同,本人(指合同中的“投保人”)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自愿在与平安产险签订的合同基础上,通过网络页面录入或以其他方式登记银行帐户信息(以下简称“帐户”),该帐户为本人名下合法有效的帐户, 本人自愿与平安产险签订自动续保合同,该合同所需缴纳的保费,授权平安产险在本人指定帐户中进行保费扣划(注:自动划扣的详细内容见《代扣协议书)。

二、本人自愿同意,在本人没有向平安产险提出终止上述承诺的情况下,该承诺保险终止前自动扣款续保;

三、因授权账户提供信息错误、注销、冻结、金额不足等因素,导致保费扣划失败,续保不成功,平安产险对本人保费缴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由此而产生的各项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由本人自愿承担。

四、因国家政策或平安产险续保政策变化,投保需求不符合变化后的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致使保险合同无法订立的,平安产险有权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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